淄博市奖励政策: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省、市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依
济南市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25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
宿迁市奖励政策:首次纳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奖励5万元。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万元;对市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其资质到期后重新申请认
泰州市奖励政策:对新确认的市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及新认定的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
镇江市奖励政策: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培育补助;对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上年度首
扬州市奖励政策: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在高企有效期内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对非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高企培育库新入库企业,自入库起3年
盐城市奖励政策:对高企培育企业首次达标申报的,每家最高给予8万元“高企服务券”补助,对获批高企认定的,每家最高奖励10万元。对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最高
淮安市奖励政策:给予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10万元补贴 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重新获批的 给予20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的有效期内的